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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地 产 移 交

     
 

      对购置、接管、接收的房屋,要按照省管局制定的接管验收标准检查合格后,办理接管移交手续。
      一、住宅或办公楼管理员代表房地产管理处主持房屋、土地接管验收工作和办理房屋土地交出工作。
      二、接收交来房屋的图纸、文件、资料等。
      三、复核图纸与实际房屋土地的误差,做好勘误修正。
      四、测算房屋使用面积,填写分户管理卡片或办公房的分室面积卡。
      五、将图纸、文件、资料、管理卡片等转档案管理员建档。
      六、档案管理员将有关资料转产权产籍管理员落籍(转籍)并办理产权、土地证照。
       七、档案管理员将变化的数据转数据员进行数据录入。

 
    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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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5-11-23 09:07 字体显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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