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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打开长春市政府采购网,迎面而来的是“竞价供应商”公告。从1998年开始,长春市政府在阳光采购上摸索出了一条新路。昨日,长春经验在全省推广,副省长矫正中指示,年底前政府采购要全部“管采分离”,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购买性支出。
7年节约资金3.95亿元 政府花钱买东西,最让人关心的莫过于“采购是否阳光”和“防范商业贿赂”。“所有政府采购信息,都通过网站公开。”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孙小梅说。
应对商业贿赂上,长春市副市长姜治莹介绍,长春市将部门预算中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同时剥离,“有预算有支出,无预算无支出”,逐步实现由“货币分配”向“货物分配”转变。在体制上,分离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具体执行部门,建立监管部门、采购单位、国库支付、监察审计环环相扣、相互制约的体系。
据了解,从1998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,长春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49.54亿元,通过集中打捆采购等方式节约资金3.95亿元,综合节支率达7.9%。
采购范围和规模都扩大 “要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彻底分离。”副省长矫正中要求,年底前各县(市、区)都要完成“管采分离”。同时,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,把政府采购的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购买性支出;推广信息技术手段,实现包括采购计划下达、网上询价定标、专家抽取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。 |